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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与广东签署落实国家职教改革方案备忘录
出自:广东省教育厅       发布时间:2019-07-05

广东2018年职业教育发展成效显著,是全国6个受国务院办公厅督查激励表彰的省份之一,也是首批和教育部签署备忘录的省份。6月下旬,教育部与广东省人民政府签署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备忘录。

教育部在备忘录中明确从以下五个方面加大对广东的支持力度:

一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强党对职业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指导和支持广东省在落实职教20条中先试先行,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深化职业教育综合改革,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持续深化“三全育人”综合改革,促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培养高素质劳动力和技术技能人才,提升当地职业教育现代化水平。支持广东省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加强对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的省级统筹力度,科学调控公办高职院校专业结构。

二是加大项目支持力度。支持广东省服务好制造强国建设、打赢脱贫攻坚战、“一带一路”国际合作、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一系列重大战略。会同发改、财政等部门在实施产教融合工程、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鲁班工坊建设、现代学徒制等重大项目中予以指导。

三是加大改革支持力度。支持广东省加强内涵建设,根据当地产业转型升级和就业需要,狠抓教师、教材、教法,深化专业课程改革与建设优质资源,进一步完善学校设置、师资队伍、教学教材、信息化建设等办学标准,做好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支持广东省探索粤港澳高校学分互认。根据政府工作报告关于高职扩招的要求,支持广东省通过职业教育资源有效组合和新设一批高职学校等途径,扩大高职优质学位。支持广东省在高校设置“十三五”规划中期调整时将符合广东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职学校纳入规划;支持广东省按照高职学校设置的程序和标准,在大湾区率先开展将符合条件的技师学院纳入高等学校序列试点工作。

四是加大典型推介力度。支持广东省举办职业教育活动周相关宣传展示活动,对落实职教20条、推动职业教育改革成效明显的先进典型进行重点宣传,组织国家级媒体进行宣传、展示。

五是根据《职业教育改革成效明显的省(区、市)激励措施实施办法》,对广东省进行重点激励

按照备忘录要求,教育部要求广东省重点抓好9个方面工作:

一是坚持普职协调发展,坚持高中阶段职普招生比例“大体相当”不动摇,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人数占高中阶段学校人数比例保持45%以上。建立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统一招生平台,将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完成省指导性计划情况列入地级市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内容,加强督导落实。建立和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学历教育招生学校资质核查制度,每年5月底前公布具有招生资质的中等职业学校名单。严格规范招生和办学行为,压实监管责任。

二是2019年完成高职扩招8.12万工作任务。集中力量建设一批优质高等职业学校和骨干专业(群),增强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供给能力。

三是对职业教育发展予以政策支持,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完善德技并修、工学结合的育人机制,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招生办法。健全教材选用制度,推动职业院校优先选用国家规划教材,普遍选用最新版本教材,启动实施省级规划教材建设。指导组建高水平、结构化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创新教学方式方法。

四是在服务脱贫攻坚、制造强国建设、“一带一路”国际合作等国家重大战略中发挥主体责任,积极承接1+X证书制度试点、现代学徒制、鲁班工坊建设等相关改革试点任务,对重点改革任务给予政策、经费、人员支持。支持职业院校优先承担政府补贴性的职业技能培训项目。

五是落实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有关文件要求,建立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及认证和“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组合式激励制度。通过集团化办学等方式,打造一批高水平实训基地。鼓励区域内有条件的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举办高质量职业教育,进一步支持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

六是制定并落实好区域职业教育生均拨款制度,加快建立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生均综合定额拨款标准联动调整机制,指导区域内市县实施好免学费、资助和奖学金政策。建立职业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和咨询机构,为职业教育发展提出意见建议。

七是鼓励职业学校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交流与合作,输出优质职业教育资源,提升职业教育国际化水平。推进粤港澳大湾区职业教育交流合作,推动建立粤港澳职业教育会商机制,加强在招生就业、培养培训、师生交流、技能竞赛等方面的合作,创新内地与港澳合作办学方式,建设一批高水平合作项目。

八是优化职业院校和专业布局结构。履行引导本区域职业院校优化专业设置的职责,提高学校专业布局与区域产业发展的吻合度。开展中等职业学校布局调整,新、扩建一批高职学校,推进省级职业教育基地建设,对接高端产业和产业高端、龙头企业和区域重点产业,重点支持制造类专业建设,打造一批高水平职业院校和专业(群),提升培养质量,服务产业转型升级和制造强省建设。提升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等社会服务领域紧缺人才培养规模和质量。出台职业院校专业调整意见。

九是推进职业教育东西协作行动计划。加强与西藏、新疆、黑龙江、广西、四川、贵州、云南等省(区)的职业院校协作行动,继续推进珠三角地区中等职业学校面向粤东西北地区“转移招生”。

按照备忘录要求,建设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部省双方定期召开司局级层面工作协调会议,共同解决落实备忘录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确保按时完成各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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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