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委员议职教

全国政协委员刘林:以大改革促职教大发展

出自:中国教育报 发布时间:2019-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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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城市学院校长刘林

当前,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职业教育发展,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也以前所未有的重要位置和较长篇幅强调了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迫切性,并部署了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措施。

去年以来,我专门走访了十几家大中小型企业、中高职学校,对职业教育发展进行了专题调研,发现产业界、教育界对加快加强现代职业教育发展有高度共识,但对“发展什么样的现代职业教育”分歧较大,对现有职业院校走出“叫好不叫座”的困境、根本改变“校方生源少、企业技工荒”的局面也有点信心不足。我个人认为,应从创新顶层设计入手,发展真正有质量更有效益的现代职业教育,以大改革推动职业教育大发展。

在职业教育资源上,要通过职普融合、职普并举增加优质职业教育资源。由以现有职业院校为主,转向职普并举发展。增加优质教育资源是转变职业教育是次等教育的错误观念、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竞争力、贡献力的重要途径。

在办学层次上,一方面在职业学历教育层次体系设计上,要将职业教育的最高学历层次由现有的专科逐步提升至研究生层次;另一方面,根据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的现实需要,调整招生计划结构,将招生层次重心由中、高职提升至专、本科层次,满足家长、学生对高层次学历教育的需要和社会对高素质职业人才的需求。

在专业设置与管理上,加快制定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指导性目录,加强对研究生层次职业教育专业目录的前期研究;同时减少高职专科控制性专业种类,并简化院校设置目录外专业程序,将专业设置权全部或绝大部分下放给地方和学校,调动学校办学积极性。各高校应进一步放宽专业修业年限限制。

在发展机制上,我建议转变管理方式,重点以市场机制推动职业教育发展,逐步推行职业学历教育项目、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公开招标机制,鼓励有市场活力的办学主体(大中小学校、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承担职业教育任务,同时加强以结果为导向的督导考核评价,保证教育质量,提高发展效能。

在制度保障上,建议加快修订职业教育法,进一步明确企业在职工继续教育、技能培训、接收高校学生实习实训等方面的义务和责任;并通过财政补贴、税收减免等措施,激励企业举办或者参与职业院校、设立专门基金支持企业与国内外一流高校共同培养职业教育师资;制定鼓励职业院校积极参与产业发展、经济建设的有关规定,发展产教混合式新型职业教育组织。从制度层面进一步促进产业与职业教育深度融合,早日办成中国特色、世界水准的一流职业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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