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职教

完善办学模式 打造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出自:中国劳动保障报 发布时间:2018-03-16


“学用结合,知行合一”是教育培训的根本宗旨。长期以来,学用脱节是造成教育资源浪费以及结构性就业矛盾的重要原因之一。步入新时代,国家战略对人才培养的要求更加明确。教育部、人社部等部门联合印发《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已于3月1日正式实施。该《办法》是新时代贯彻十九大精神的新举措,也是全面落实《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等文件的具体行动方案。

《办法》有以下几大亮点:

方向明确。《办法》提出:“促进、规范、保障职业学校校企合作,发挥企业在实施职业教育中的重要办学主体作用,推动形成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知行合一的共同育人机制,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完善现代职业教育制度。”这进一步阐明了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目标。

统筹规划。《办法》提出“校企主导、政府推动、行业指导、学校企业双主体实施的合作机制”,明确了中央和地方政府、国务院综合管理与行业主管部门、职业学校以及企业的责任。《办法》将所有依法设立的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技工学校)和高等职业学校纳入其中;鼓励职业学校与企业合作开展学徒制培养;鼓励东部地区的职业学校、企业,与中西部地区的职业学校、企业开展跨区校企合作,带动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职业教育的发展。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制定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激励政策、脱贫攻坚规划时,应当将促进企业参与校企合作、培养技术技能人才作为重要内容。这进一步突出了“一盘棋”思想,有利于整合资源,步调一致,形成合力,保障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机制顺利运行。

抓住要害。《办法》指出,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是职业教育的基本办学模式,是办好职业教育的关键所在。这抓住了当前和今后职业教育发展的关键,是解决学用脱节、人才供给不能满足企业需求等问题的突破口,也是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为实现国家战略提供人才保障的关键举措。

措施给力。《办法》中政策措施具体明确,充分利用财税、行政管理等手段,激励约束并举,有利于调动各方积极性。

综上所述,可以看到国家在职业教育培训方面的大政方针正在逐步落地,认识进一步统一,措施进一步细化,体制机制障碍进一步被突破,资源整合进一步优化。

从政策实践的方面看,《办法》要取得实质性成效,还需要从以下几方面努力:

在顶层设计、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等方面,需要进一步形成职业教育培训领域的合力,要贯彻“一张蓝图干到底”的精神,进一步统筹规划,更好地大力协调推进。

在调动企业和学校双主体积极性上,还需要综合考虑与国企改革、事业单位改革等方面的政策协同。综合考虑国家、地方和行业发展战略,用好财税政策,把钱用在“刀刃”上。

充分发挥行业组织和行业领军企业作用,让他们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中发挥示范带头和引领作用,逐步形成国家或者行业标准,避免低水平重复性开发和资源浪费。

需要指出的是,面对长期以来职业教育培训方面存在的积弊,要想取得决定性胜利,建成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还需要做出艰苦卓绝的努力。从未来发展看,需要加快推进《职业教育法》的修订工作,要通过法律手段,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建立。

大道之行,贵在知行合一和坚韧不拔。新时代、新趋势、新作为,方向已经明确,借东风,用心做,就一定会开创职业教育培训事业的新局面!

(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 董志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