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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陈向阳:“从文本到行动:职业教育国家教学标准如何‘落地’”

出自:教育部 发布时间:2017-08-30


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陈向阳

  在职业教育质量提升的工具箱和方法库中,标准无疑是其重要的基石。近来,教育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修订发布中、高职专业目录,组织制订专业教学标准和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等一系列职业教育质量国家标准体系,是一项非常有价值的基础性工作,对于补上职业教育标准缺失的短板,保障职业教育质量,指导和规范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具有积极意义。然而,标准的生命在于实施,标准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标准从文本走向实践是一项协同推进、持续发力的系统工程,对此我们要有充足的思想准备和应对策略。

  一是谋求各方对质量标准的价值共识。标准实施的问题,首先是价值问题,其次才是技术问题或程序问题。只有解决了价值问题,回应了各方利益相关者的价值诉求或需要,标准才会被接纳和被执行。当前,职业教育标准体系实施进展相对缓慢的一个首要原因,源自于人们对职业教育领域“标准化”本身认识误区,如认为职业教育领域应慎谈“标准化”,将“标准化”与人才培养的“个性化”相对立,只是在静态文本的意义上来理解标准;对质量标准所负载的新理念、新方法更缺乏深入的认识。如果职业教育实施者不能真正领会制定标准的重要意义,不能领会标准所体现的新理念,就会产生标准实施的阻抗现象,标准实施的“最后一公里”就会变成肠梗阻,如何解决这些“梗阻”问题,需要设计有效的宣传、解读、实验等活动,创设良好的标准实施氛围,让校长和教师们对标准所带来的好处有足够的认识,同时,最大限度地吸纳各利益相关者参与协商,尤其是以往一直被忽视的标准实施阶段的对话协商,通过召开标准解读、研讨会等,使得实施者自愿投身到标准实施之中。

  二是建构基于质量标准的循环改进系统。大量研究与实践表明,标准实施还没有真正重视系统的变革,任何想在传统的时空框架内玩标准的“新游戏”,都是极其困难的。职业教育国家标准的实施者更是多元主体,惟有从系统的角度对“标准—计划—培训—教学—管理—评价”进行整体建构,才能找到实施的真正力量和源泉,才会尽可能减少标准在执行过程中的衰减和偏离。因而,各地在落实职业教育国家标准过程中,需要对国家标准进行再创造、再加工,形成更加清晰、明确和适切的实施标准,同时,基于标准来设计职教教师培训和确立课堂教学大赛内容等,将标准纳入职业学校教学质量改进与诊断体系,作为重要指标在学校层面进行监测和督查。只有建构了“标准—计划—培训—教学—管理—监测”的循环改进系统,才能形成职业教育标准执行的合力,职业教育质量国家标准才能真正落实。

  三是加快建立基于“专业”的国家质量监测体系。很长一段时间以来,我国职业教育质量监测体系不够完善,关注输入多而关注输出少,由于缺乏基本的质量标准,学生的学业评价基本由教师本人决定,评价的专业品质无法得到有效的保障。对于职业教育来说,当务之急并不是“去集权化”,而是如何建立国家和地方层面的质量监测体系。从国际经验来看,均高度重视国家教育质量监测体系的建立,即使是实施分权制的美国,为确保职业教育标准体系最终落实到课堂层面,在其《珀金斯法案Ⅳ》中,甚至教师的授课计划也要得到审批。国家质量监测体系的建立有助于保证评价的实质正义和程序正义,有助于职业教育质量国家标准的真正落实。当然,由国家实施教育质量监测,并不意味着国家必须成为教育质量监测的直接实施者,作为一项具有高度专业性的工作,完全偏重行政领导的政府机构很难操作。因而当前应积极培育专业的质量监测机构,长期跟踪标准实施的过程,评估标准实施的效果,就可以为标准的动态修订提供及时反馈。

  当然,要彰显标准的最大价值,还需要加强标准实施者的能力建设,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培训。培训中要避免两种误区,一种是以实用主义的态度进行具体操作式的零散解读,一种是视标准为政策性文件而停留在务虚式的学习领会,导致对标准解读的“盲人摸象”和“蜻蜓点水”,要让实施者不只是停留在认识层面,更要积极推行体验式和参与式培训,将标准真正转换为教师课堂教学行为。同时,不仅关注一线教师对于标准内容的深刻把握,更要提升地方职业教育管理者和校长基于标准的领导力提升,尤其是校长具备基于标准的领导力,才能保证标准的有效落地。

  标准和基于标准的改革承载着人们对职业教育质量的新期待,标准编制只是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过程中最容易的一步,它并不意味着结束,而是一个新的开始。未来的创造和实施之路将更为艰难,也更为漫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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