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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职业技术教育网理事会工作条例

出自:中国职业技术教育网 发布时间:2015-01-2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中国职业技术教育网(网址:www.chinazy.org)是教育部主管,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主办的国家级职业教育综合门户网站。网站现设有二十余个频道。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及学会分支机构、部分省级地方学会和100多个专门机构依托该网站运营。网站还承担着“全国职业院校专业管理与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等教育部有关司局委托的若干个国家重大职业教育管理系统的开发与运维工作。

    为更好地发挥网站的服务功能,密切网站与教育行政部门、职业院校、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相关媒体及学会系统内相关机构的联系,广泛听取各方面对网站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提高网站的服务质量,搭建公共服务平台,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和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发展,特组建中国职业技术教育网理事会。

    第二条 理事会依据国家法律、法规,《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章程》和本条例依法开展各种活动。

    第三条 中国职业技术教育网理事会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以服务国家职业教育发展为宗旨;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贴基层”的工作原则,为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建设有中国特色的职业教育体系服务。

    第四条 理事会的主要职责是:为中国职业技术教育网的发展方向、发展战略和策略提供咨询建议;指导中国职业技术教育网的建设、发展及宣传工作;推动中国职业技术教育网与相关媒体的合作、交流;组织开展网络宣传工作专题研究、研讨等有关活动;指导中国职业技术教育网的对外宣传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理事会设理事长1名,由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常务副会长担任。理事会设副理事长、常务理事若干名;由中国职业技术教育网理事会会议选举产生。设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若干名。理事会下设秘书处,秘书处设在中国职业技术教育网编辑运营中心。

    第六条 每届理事会任期5年,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理事会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也可以通讯形式召开。

    第七条 活动经费

    1.理事会活动经费主要采取“以会养会”的办法解决。

    2.理事会可接受社会各界的各种形式的资助。

 

第三章 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 理事会成员单位具有以下权利和义务

    1.中国职业技术教育网理事会为每位理事成员颁发证书。

  2.中国职业技术教育网开辟“理事会栏目”并为理事会成员单位授权一个专门账号,理事会成员可通过该栏目以及中国职业技术教育网的其他栏目发表意见建议以及提供有关信息和资源。

  3.理事会成员有义务积极支持中国职业技术教育网开展相关工作。

  4.理事会成员轮流承办理事会会议及理事会举办的有关活动。

  5.理事会成员单位连续两年不参加理事会年会及相关活动,视为自动退会。

  6.理事会成员单位应设专人担任理事会联络员,负责与理事会秘书处进行日常工作联系。

 

第四章附则


    第九条 本条例最终解释权为中国职业技术教育网理事会。

    第十条 本条例自理事会成立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