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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双元制”与中国现代学徒制的异同
作者:陆俊杰 出自:职业教育新思维 发布时间:2018-05-30 14:31:57

编者按

2017年9月,“全国职业教育新思维博士论坛”组织了十几位博士深入太仓,走进太仓中专和多家德企培训中心就“双元制”的实施及效果展开了调研访谈,分析“双元制”在太仓的实践,反思“双元制”如何本土化。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出现的以德国双元制为典型、适应现代经济与社会要求、以校企合作为基础、纳入国家人力资源开发战略的学徒制形态被认为是“现代学徒制”的典型代表。需要说明的是,虽然作为官方正式用词,“现代学徒制”一词是在1993年英国政府的“现代学徒制改革”中项目中出现的,而且从2004年开始,英国在新一轮的学徒制项目中也已经停止使用“现代学徒制”这个用语。

德国的现代学徒制通常被称为“双元制”。严格意义上的双元制是指德国中等职业教育层面在行会控制下法定的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制度”。近年来,随着对高技术人才需求的增长以及对校企双方主体育人模式的肯定,双元制作为一种“人才培养模式”,也越来越多地被应用技术大学等高等职业教育机构采纳,它们一般被称为“双元学习项目”(Dual Study Program)。

我国部分省市职业学校在探索实践“现代学徒制”中努力做到以企业用人需求与岗位资格标准为服务目标,以校企合作为基础,以学生(学徒)的培养为核心,以课程为纽带,以工学结合、半工半读为形式,以学校、行业、企业的深度参与和教师、师傅的深入指导为支撑的人才培养模式,强调“做中学、学中做”。主要实施路径是:企业通过合作的职业学校,直接从具有基本从业能力者中通过“面试+中考”录用“学徒”或“学徒生”,学习必要的文化和专业理论知识,约占1/2时间;让他们在实际生产服务一线岗位上,通过“师傅带徒弟”的方式接受训练和开展工作,约占1/2时间;在规定年限内掌握一定技术技能并学完相应课程,同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和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证书,出师成为一定等级的技术工人。

一、德国“双元制”与中国现代学徒制的相同点

德国双元制和中国现代学徒制的共同点主要在于,双方均推动学徒制与正规教育的融合、注重基础理论与通用技能的培养第三方培训机构在职业培训中起重要作用、企业参与职业培训项目坚持自愿原则、职业培训均有合同约定、校企共同参与学徒培养。

(一)推动学徒制与正规教育的融合

许多西方国家都努力将学徒制与正规教育进行整合,承认学徒制与普通教育相等的地位。同时,也为学徒搭建继续接受正规学校教育的通道,使学徒拥有更加灵活、多元的职业生源发展道路。中国的现代学徒制这一色彩更为浓厚,甚至是正规教育的一部分,或者说主要是在正规教育体制中进行现代学徒制探索。

(二)注重基础理论与通用技能的培养

在德国双元制中,如果学徒不具备普通中学毕业证书,就必须接受全日制职业学校或“基础职业培训年”的职业基础教育,之后才有资格进入双元制。   

中国现代学徒制也充分体现了这种追求。江苏省太仓中等专业学校2017级数控技术专业群(链)课程方案规定:“本专业培养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相适应,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职业素养和创新精神,掌握数控技术的理论知识、应用技术和操作技能;具备从事数控设备操作、数控加工与编程、数控设备检测和维护等综合职业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能和企业零距离对接的发展型、复合型和创新型的技术技能人才。”素质要求中专门提出“综合素质”,具体内容包括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专业素质、身心素质等。在职业(岗位)面向、职业资格及继续学习专业部分,对主要就业岗位、其他就业岗位、未来发展岗位均进行了说明。

(三)第三方培训机构在职业培训中起重要作用

由于全球化和市场经济的影响,企业提供学徒岗位的意愿与数量越来越难以保证。就算在学徒制传统悠久的德国,1990年代末开始还是出现学徒制岗位供不应求的状况。为此,在西方现代学徒制中,越来越多的国家出现了企业和学校之外的“第三方”培训机构。这些机构或是起到联系企业与学徒的作用,或是直接承担起了教学与培训任务。在德国,据估计,有30%的学徒是与政府所设的跨企业培训中心签订培训协议的。他们在跨企业培训中心接受了集中训练后,再到各企业的劳动岗位上进行实际操作。

在江苏省太仓中等专业学校的实践中,德中工商技术咨询服务(太仓)有限公司作为德国工商大会上海代表处委托的服务机构,为江苏省太仓中等专业学校、海瑞恩精密技术(太仓)有限公司的培训协议下的合作项目提供监督和协调服务。

(四)企业参与职业培训项目坚持自愿原则

德国的企业并没有提供“双元制”的法定义务,它们提供双元制培训岗位完全是出于“自愿原则”的。同时,也并非所有的企业都有资格招聘学徒。根据德国《职业教育法》,只有满足设备、师资、培训计划等前提条件的企业,才能由行业协会授权招聘学徒。这样的企业被称为“培训企业”。在德国的企业中,约有六成企业是培训企业,它与企业的规模关系密切。在这些培训企业中,约有半数企业实际提供了学徒岗位。企业是否提供双元制也与企业规模密切相关。

太仓市实施“双元制”校企合作的主要是德资企业和少数欧美企业,国内企业数量极少,且缺少自主人才培养的意愿,国家也没有足够强有力的法律规定来鼓励和要求企业参与,尤其没有刚性的政策。太仓全市每年有近2 000多名中高职毕业生(部分毕业生选择继续升学或其他途径),能够获得德国职业资格证书的约占40%左右,“双元制”培养人才总数较少。

(五)职业培训均有合同约定

德国“双元制”实施中合同约定比较规范。当前,成功开展的中国现代学徒制项目也均借鉴了这一做法。

江苏省太仓中等专业学校学生进校后,按照双向选择原则,学校与企业签订联合培养框架协议,学徒、学校和企业签订三方协议,明确在学徒培养过程中学校、企业、学徒三方各自的职责,建立刚性合同制度。对于年满16周岁未达到18周岁的学徒,由学徒、监护人、学校和企业四方签订协议。职业培训合同由江苏省太仓中等专业学校、海瑞恩精密技术(太仓)有限公司、德中工商技术咨询服务(太仓)有限公司三方共同签订。德中工商技术咨询服务(太仓)有限公司作为德国工商大会上海代表处委托的服务机构,为协议项下的合作项目提供监督和协调服务。

(六)校企共同参与学徒培养

德国“双元制”和中国的现代学徒制,学徒培养均有校企双方共同合作完成。

江苏省太仓中等专业学校培训项目中,校企双方的职责与分工。双方研讨6次,进行工作任务和教学内容对接,共同制订专业群人才培养方案和考核评价标准,共同根据工作任务和德国AHK认证标准开发课程、教材,共同实施分段教学,共同落实分段考核评价,共同开展教学实践研究。学生在学校学习期间,以教师为主,师傅为辅;在企业实训期间,以师傅为主,教师为辅。

同时,企业分担部分成本。一是企业分担投入成本。江苏省太仓中等专业学校的学徒制项目中,学校与德资企业合作的三个办学项目都采用了企业提供场所、投入设备,以企业为主建设“厂中校”的方式,把专业教育的课堂搬进工厂,给工厂赋予了教育的主要职能。而学校与民营企业新亚科技的合作项目则采用了学校提供场所、企业投入部分设备,以学校为主建设“校中厂”的方式,将企业价值130多万元的波峰焊生产线等成套设备搬进了学校,专业实习教学有了生产功能。4个合作项目共计吸引企业投入3531万元,且企业有增资计划,增加或更新相关设备。二是企业分担运行成本。企业主要分担日常运行中的人力成本和实习耗材费用。目前我国职业教育还缺少真正意义上的“双师型”教师,企业分担人力成本是一种有益的突破。其做法是企业挑选专业技术人员,并送国内外专业机构培训。他们通过认证考核后任专职培训师,是双师型工作团队中的一支主力军。目前学校共有13名来自企业的专职培训师,企业每年承担人力成本超过100万元。另外,企业每年还要分担耗材、工量具等费用50多万元。分担运行成本倒逼企业采用生产性实习替代部分消耗性实习,容易实现教学项目与生产项目的对接。

二、德国“双元制”与中国现代学徒制的不同点

双方不同点主要有管理层级不同、学徒制项目的举办主体构成类型不同、行业范围不同、具体流程和权益不同、对学徒的规定和要求的规范度不同、学徒制对象范围不同、培训完成率不同等。

(一)管理层级不同

德国双元制培训由行会等组织机构进行统一管理和考核,中国目前尚处于相对分散情况。太仓市“双元制”实践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便整体上仍然比较零散。高新区、城厢镇、双凤镇、健雄等都有德国“双元制”元素,政府有关部门也有不同的“双元制”发展工作路径和措施,已经建设的相关平台没有得到有效整合,相关的工作信息缺少有效交流和沟通,需要市级层面进行统整。

浙江的情况也类似。北仑职高虽然成立了职业教育董事会,依托北仑区中职教育集团,成立北仑职业高级中学董事会,建立政府(行政)、行业、企业、高职学校共同参与的职业教育管理新机制,但其管理仍局限于狭小范围内,广泛协调可能性存在,但实现难度较大。

(二)学徒制项目的举办主体构成类型不同

德国双元制项目中,企业本位和学校本位的均有,中国目前则主要为学校本位。在中等教育层次的学徒制类型教育方面,德国既有企业本位的项目,也有学校本位的项目,而且德国在高等教育层次的学徒制类型教育上也进行了大量实践。中国现代学徒制试点主要为学校本位,学校是现代学徒制中的最关键因素,离开了学校的统筹与运行,现代学徒制很难在中国推行。

(三)行业范围不同

从行业覆盖范围看,德国相对较宽,中国则较窄。过去,西方国家学徒制主要集中在传统产业,如手工业、建筑、金属制造等。目前,包括德国在内的西方国家越来越多地将学徒制向更广泛的职业领域推广。中国目前主要集中于制造业领域,在阶段对应上大致属于早期实验阶段。

(四)具体流程和权益不同

双元制实践中的具体流程和权益方面,德国的规定较为详细;中国则主要参照学校规定,面向学徒的相对较弱。

例如,德国学徒制规定:70%~80%的时间用于工作场所,固定的学徒制合同期限(3~4年),法定的离岗教育与培训权利,可以获得学徒制认证的外部考试,完成学徒制可以获得国家认可的职业资格。中国目前的规定相对不够规范,具有相当的弹性。在此方面,江苏太仓中等专业学校的实践虽然相对较好,但在中国尚不具备普遍意义,现代学徒制探索在全国范围内的发展不均衡现象仍然较为突出。

(五)学徒制对象范围不同

在此方面,德国双元制学生年龄、层次等方面高移现象较为明显,中国则仍然暂低。

1960年代,德国的“双元制”还只是面向初中水平的毕业生(约16岁)。但到了1970年代中后期,出现了高移的现象。高等职业教育中的职业学院也提供了双元制的培训项目。现在,德国进入学徒制的平均年龄已经变成了18岁以上。在过去20年里,由于劳动力市场对学徒毕业学历要求的增高,德国学徒的平均年龄亦持续增长,2012年,德国学徒制的平均年龄为20岁,16岁和17岁年龄的学徒仅占总数的11.1%和16.2%。

目前,中国由于主要是在校学生参与,学生平均年龄一般18岁左右。这也是现代学徒制经常会面临“是否有使用未成年人为工人”的质疑的重要原因。

(六)培训完成率不同

关于德国双元制完成率,不同资料有不同表述,一般认为德国双元制完成率为80%;而中国现代学徒制完成率则呈现不稳定现象。

德国“双元制”的完成率大约在80%左右。完成了双元制的学生中,大约有2/3留在了本企业工作。学徒留任率与企业规模有较大关联性,大企业的学徒留任率明显高于小企业。由于中国现代学徒制与企业关联度更高,受企业影响极大,容易出现,要么全部完成,要么半途而废的情况,相对不稳定。

三、中国现代学徒制发展的方向及任务

(一)加强顶层设计,推动体制机制完善

通过顶层设计,进一步理顺学校与政府、企业与政府、学校与企业的关系,推动现代学徒制试点推向深入。尝试并逐步推广企业为主的现代学徒制、打开不同年龄和层次的人员进入现代学徒制系统的通道、深化学校为本的现代学徒制的企业化色彩等均是未来努力的方向。

(二)加强社会组织建设,提供组织支撑

加强行业协会建设,推动其功能实体化,不断增强其对行业企业的实质性影响作用;加强第三方评估机构建设,发挥其在学徒遴选规范、过程执行质量、出口方式确定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促进现代学徒制进一步科学化和规范化;加强现代学徒制中间机构建设,发挥其在现代学徒制实行过程中的法律规程执行、细节事务处理、人才培养质量保证等方面的建设性作用。

(三)加大投入力度,促进公共实训规范化

推广现代学徒制经验,大力推进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并推进其各项功能的有效落实。结合中国国情,借鉴现代学徒制成功做法,以发挥辐射性作用为手段,以规范各项流程为途径,将现代学徒制试点中总结的实践策略转化为对中国职业教育具有普遍启发意义的操作指南和工作方针。

(四)完善职业资格制度,提升制度拉力

完善职业资格制度,提升对关键技术岗位的要求,从根本上提升学徒制的吸引力,增强规范性,推动企事业单位更为主动地关注新员工招聘中的规范化,进而关注现代学徒制事业的发展,并以现代学徒制为抓手提升员工培训质量。

作者简介:陆俊杰(1978—),男,河南开封人,中原工学院副教授、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教育基本理论、教育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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