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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职教学会职业院校体育工作委员会主任、高等教育出版社副社长陈建华当选教育部高等学校体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公体组委员

教育部关于组成新一届全国高等学校体育教学


指导委员会(2016—2020年)的通知


教体艺函[2016]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高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组成新一届全国高等学校体育教学指导委员会(2012—2015年)的通知》(教体艺函〔2012〕2号)和《全国高等学校体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章程》要求,本届全国高等学校体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于2015年任期(4年)已满。为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27号)精神,进一步加强高校体育工作,充分发挥教指委的作用,在征求有关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意见的基础上,经综合遴选,决定聘请王登峰、杨桦等85位同志为新一届全国高等学校体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聘期为自2016年起至2020年止,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明确职责,提高服务水平。教指委是在教育部领导下,对高等学校体育教育教学工作进行研究、指导、评估以及提供咨询和服务的专家组织。主要任务是接受教育部委托,进行加强和改进高校体育教学重要决策前期研究,就教材建设、教学方法改革、师资队伍建设和学科建设等向教育部提出咨询意见和建议,组织和开展高校体育教学的理论与实践研究,开展教师培养培训、教学成果鉴定和教学督导、检查等工作。教指委要加强组织建设,做好发展规划,主动开展活动,积极储备政策资源,充分发挥指导高校体育工作健康发展的智库作用。

  二、率先垂范,提高业务能力。教指委委员要加强教学指导能力建设,提升教学指导意识,提高教学科研训练水平,严守学术规范,广泛开展调研活动,积极建言献策,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带动所在学校和所在省域高校不断加强体育工作,不断增强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三、加大支持,形成发展合力。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委员所在高校要加大对教指委委员的支持力度,充分调动委员的积极性,形成加强高校体育工作发展的合力。教指委主任委员和组长委员经报教指委同意后,可以教指委名义开展工作,有关工作通知可由委员所在高校代章代发。

  附件:

高等学校体育教指委委员名单.doc

  教育部

  201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