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职业教育学会 >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6-2017年度自治区职业教育 科研课题结题验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25

关于开展2016-2017年度自治区职业教育

科研课题结题验收的通知

 

各相关课题负责人:

根据《关于开展2016-2017年度自治区职业教育科研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2018年5月组织开展2016-2017年度自治区职业教育科研课题结题验收工作,请各项目主持人按要求做好结题工作,于2018年4月30日之前将结题材料及电子版报送学会办公室,现将结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要求

1.结题范围为《关于公布2016-2017年度自治区职业教育科研课题立项评审结果的通知》(新教职成办20172号)批准立项的65项课题。对于没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结题的项


目,学会将终止该课题,一律做撤项处理,以后该项目负责人

也不得再以此课题申请立项;

2. 如有不可抗拒原因,无法完成研究计划、无研究成果不能结题的,需提交中止申请;

3.如有正当理由不能按期结题的,需提交延期申请(按照学会科研课题管理办法延期不超过一年),经学会审批同意后可延期结题;

4.课题主持人或参加人如有变更的,应同时附上变更申请说明新任课题主持人的基本情况,经学会审批同意后方可变更。

5.课题结题申请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30日;

6. 本年度立项课题的最终成果主件应为研究报告或者论文论著;如有其他形式的成果,仅作为课题附件。最终成果仅为文集、文件、手册、教材、教案、软件、图片、录像等形式的,将不予通过。

7.课题申请结题鉴定时,填写结题验收表,由所在院校主管科研工作部门加盖公章后,与相关成果材料上报学会办公室。学会将组织专家组集中对成果进行鉴定,届时将在新疆职业教育学会网页上公示通过课题结题验收名单,下发文件和结题证书,结题材料清单及要求详见附件。

二、拨付经费要求

按照《关于开展2016~2017年度自治区职业教育科研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新教职成办201615号)文件精神,重点课题资助1.5万元研究经费,一般课题资助0.8万元,小微课题资助0.3万元。立项课题通过结题验收后拨付经费。

1.课题经费拨付至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账户,请各课题负责人提供单位户名、开户行及账号;

2.课题负责人按照课题类别将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收据寄至学会办公室;

3.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收据付款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科学研究院,收款项目:上级补助收入或课题费,一个单位有几个课题就开几张票;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季建莉             联系电话:0994-2350731

地址:新疆昌吉市文化东路29号 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新疆职业教育学会 办公室

邮编:831100     邮箱:xjzyjyxh@126.com

附件:1.结题验收材料目录   

2.结题验收表          

3.专家评审表

 

新疆职业教育学会

2018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