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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7年全国首届高等职业院校临床医学专业技能大赛的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7-08

各高等职业院校: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进一步推进三年制临床医学专业实践教学改革,创新实践教学体系,加强医学生人文素质、临床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培养,提升医学生临床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团队合作意识,经研究,决定举办2017年全国首届高等职业院校临床医学专业技能大赛,由长沙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承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时间、地点

拟定2017年10月中、下旬在湖南长沙市举办。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竞赛内容

1.案例分析(20分):从抽取的2个案例中选择1个案例进行书面答题。

2.技能操作(80分):采用多站式(OSCE)考核形式。

物理诊断技能(肝脏触诊)、急救医疗技术(心肺复苏)、内科操作技能(胸膜腔穿刺术)、外科操作技能(上腹部手术切口换药)。技术规范和评分标准等详见竞赛规程(见附件1)。

三、参赛对象

须为高等职业院校(高职高专)三年制临床医学专业全日制在籍在校2-3年级学生,年龄不超过25周岁(即1992年7月1日后出生);本科院校中三年制临床医学专业全日制在籍在校2-3年级学生也可报名参加。

四、组队与报名

1.本赛项为个人赛,以院校为单位组队参赛。每支参赛队由4名选手(设队长1名)和不超过2名指导教师及一名领队(可由指导教师兼任)组成。各职业院校必须为参赛选手及指导教师购买保险。

2.各参赛院校必须认真填写2017年全国首届高等职业院校临床技能大赛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各参赛院校统一于2017年9月15—20日上报报名登记表,先将电子表格发至卫生教育专业委员会秘书处邮箱ywjkjc@163.com,然后将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表格寄至卫生教育专业委员会秘书处(地址:江苏省盐城市解放南路283号,邮编224005)。考虑承办能力和比赛持续时间等因素,本次大赛以报满70支参赛队为限。

3.参赛选手和指导教师报名登记表提交后,不得随意更换。如备赛过程中参赛选手和指导教师因故无法参赛,须由参赛院校在10月6日之前出具书面说明,经赛项执委会办公室核实后予以更换。

五、奖项设置

1.设参赛选手单项奖。分别按参赛选手总人数的10%、20%、30%设一、二、三等奖。

2.设优秀指导教师奖。获奖对象为获一等奖选手的指导老师。

3.设团体奖。累计各参赛院校四名选手的总成绩排序,分别按参赛队总数的10%、20%、30%设一、二、三等奖。

六、竞赛经费

本届大赛经费由主办单位、参赛院校及承办、协办单位共同筹集。参照各专业委员会举办全国技能大赛的收费及完成赛事的基本支出,各参赛队须交纳参赛费6000元,主要用于各参赛队选手的比赛服装、奖杯、证书等;邀请专家、裁判的交通、住宿、就餐、服装、劳务费;比赛所用设备与耗材;赛项的宣传费和开幕式、闭幕式的场租费等;以及工作人员、保安人员的误餐费及劳务费等。

各参赛队选手、领队、指导教师住宿统一安排,费用自行结算,回单位报销。就餐不统一安排。

   

联系人

赛项执行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陈玥琳    15050669480

 

附件:

1.2017年全国首届高等职业院校临床医学专业技能大赛竞赛规程

临床技能大赛  赛项规程 最新.pdf

2. 2017年全国首届高等职业院校临床医学专业技能大赛报名汇总表及登记表

2017年首届专科院校临床技能大赛报名表.docx

                

   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卫生教育专业委员会

                                              2017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