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停止使用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分支机构公章的通告
发布时间:2018-7-1
关于停止使用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分支机构公章的通告
学会〔2018〕13号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对分支机构的管理,更好地发挥学会在推进职业教育现代化中的作用,根据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取消全国性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和《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章程》以及《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分支机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于2018年3月开始对分支机构进行重新登记。目前该项工作业已基本完成。经研究,决定自2018年7月1日起,停止使用所有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分支机构(包括挂靠学会的机构)的公章(含电子章),各分支机构对外发布需要加盖公章的文件,一律由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秘书处发文并盖章。
特此通告。
关于停止使用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分支机构公章的通告(学会[2018]13号 ).pdf
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
2018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