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德育工作委员会 > 通知公告 
关于征求对《全国中等职业学校班主任专业能力(素养)研学提升活动章程(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03

 关于征求对《全国中等职业学校班主任专业能力(素养)研学提升活动章程(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为进一步规范全国中等职业学校班主任专业能力(素养)研学提升活动,提高活动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我会草拟了《全国中等职业学校班主任专业能力(素养)研学提升活动章程(征求意见稿)》,现向大家公开征求意见。请将您的书面修改意见于2019年2月19日前反馈至邮箱banzhurendasai@163.com。

我会将在2019年下半年继续举办全国中等职业学校班主任专业能力(素养)研学提升活动,具体活动要求另行通知。

 

 

附件:《全国中等职业学校班主任专业能力(素养)研学提升活动章程(征求意见稿)》

 

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德育工作委员会

2019年1月4日

 


附件

全国中等职业学校班主任

专业能力(素养)研学提升活动章程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规范全国中等职业学校班主任专业能力(素养)研学提升活动,提高活动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全国中等职业学校班主任专业能力(素养)研学提升活动是由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德育工作委员会主办的一项具有导向性、示范性、广泛性和全国性的班主任专业能力(素养)提升交流竞赛展示活动。每两年举办一届。

第二条  活动的宗旨是,提升中职班主任专业素养,打造优秀中职班主任队伍;提高中职班主任育人质量,促进中职生全面健康成长。

第三条  活动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通过研学交流展示、竞赛测试选拔等方式,引导和激励中职班主任加强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加强政治理论和专业知识学习,加强专业能力训练,提高职业道德水平、理论素养和育人水平,引导和激励教育行政部门和中职学校重视班主任工作,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整体提高中职学校管理和德育工作水平,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四条  活动坚持的基本原则有,坚持正确育人导向,坚持融入班级实际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规范活动的组织工作和程序,把研学交流和竞赛展示作为促进班级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实现提升育人水平的目的。

第五条  活动的内容设计是,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准确把握中职德育工作基本规律和中职学生成长规律,贴近中职班主任工作实际,围绕提升中职班主任专业能力(素养)这一核心,综合考察班主任的师德修养、理论素养、育人水平,重点突出考察班主任履职育人的能力,如何引导学生在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主义情怀、加强品德修养、增长知识见识、培养奋斗精神、增强综合素质上下功夫。

第六条  活动的组织方式,采取学校、省级(地市级)和全国层层进行研学交流和竞赛展示的方式。活动坚持以研促教、以研促训、以研促建,强化活动对班主任实际工作的指导引领作用,突出学校开展活动的基础作用。各学校按照班主任实际工作开展相应活动,并组织学校层面的交流和选拔,向地市级、省级活动组织机构推荐优秀选手。地市级、省级活动组织机构根据全国的总体要求制订符合本地实际情况的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发动学校参与活动,组织省级(地市级)层面的选拔,向全国活动组织机构选送全国研学交流和竞赛展示活动的选手。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七条  活动设立全国中等职业学校班主任专业能力(素养)研学提升活动组织委员会(简称组委会)。组委会的主要职责包括:组织、审议、修改、通过活动章程;指导设立活动执行委员会、监督委员会、专家工作组等机构;确定全国活动承办、协办及赞助单位;审定全国活动的实施方案、审定和发布活动成绩等。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办公室设在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德育工作委员会秘书处。

第八条  活动设立全国中等职业学校班主任专业能力(素养)研学提升活动执行委员会(简称执委会)。执委会在组委会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包括:制定活动的相关文件及全国活动的实施方案;审定全国活动的评审专家、监督仲裁等人员资格;做好活动的总结、宣传、推广等工作。

第九条  活动设立全国中等职业学校班主任专业能力(素养)研学提升活动监督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在组委会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包括:对评审过程和评审纪律进行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协调处理对选手资格和评审结果的质询。

第十条  活动设立全国中等职业学校班主任专业能力(素养)研学提升活动专家工作组。专家工作组在组委会领导下开展工作,由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的领导、高校和科研机构的德育专家、各地各级德育管理干部和优秀骨干班主任等组成,主要职责包括:活动技术文件编撰、专家库建设、活动内容设计、活动题库建设、活动成绩分析和点评、活动资源转化和评审人员培训等工作。专家由组委会负责聘任,须参加执委会组织的培训并与组委会签署承诺书,其基本条件是:

1)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秉公办事,认真负责。

2)有担任过地市级以上班主任比赛评委的经历,熟悉中职班主任工作政策法规和教育理论,有较为丰富的中职班主任(德育)工作实践(管理)经验。

3)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65周岁。

第三章   参加对象与活动内容方式

第十一条  参加全国研学提升活动的班主任选手须为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技工学校)在岗班主任,且必须担任班主任工作满3年及以上(计算时间截至活动当年的8月31日)。

第十二条  每届全国的研学提升活动,有明确的主题和具体项目,活动要求须提前公布。活动一般分为网络初评和集中展示两个阶段,网络初评环节包括提交材料和竞赛展示,可以设计体现当年度活动主题的具体项目进行展示,结合查阅选手提供的班主任工作基本情况及工作业绩等材料,确定初评结果。集中展示环节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除设计体现当年度活动主题的具体项目外,主要检测班主任掌握和运用相关法规政策、原理方法分析和解决班级育人问题的能力,包括国家政策法规、教育基本理论、德育名家思想等内容。面试综合检测班主任班级管理育人的专业素养,设计体现当年度活动主题的若干具体项目。

第十三条  所有项目活动的内容及题目,紧紧围绕中职学校教育规律与实际、中职德育工作规律与要求、中职学生成长规律与需求来设计。题目要落实立德树人,坚持正确导向;突出时代特色,体现国家要求;凸显职教特色,符合学生实际;力求难易统一,做到客观公正。组委会负责各活动项目的试题编制工作,加强项目题库建设。

第十四条  活动严格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执行活动纪律,严禁铺张浪费,严格执行用餐、住宿、交通规定。

第四章  奖励宣传与资源转化

第十五条  全国研学提升活动设置个人综合奖、单项奖和单位组织奖,主办方颁发署选手姓名或组织机构单位名称的获奖证书或奖杯。根据参加全国研学提升活动选手的综合成绩,评选出选手的个人综合奖。按照参加活动总人数的一定比例分别设置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根据具体项目情况,设置单项奖。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组织选拔、观摩交流、活动成绩等情况,评选出若干优秀组织奖和特殊贡献奖。建议各地和各校将参加活动的班主任获奖情况列入业务档案,作为其业务考核、职称评聘、评优评先,以及推荐名班主任培养对象等方面的重要参考。

第十六条  活动组委会利用多种媒体平台、多种形式加强对活动及获奖选手的宣传推介。通过报刊杂志宣传、编辑出版书籍、自媒体宣传等方式及时对活动成果进行总结推广,实现资源转化共享。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德育工作委员会网站为全国中等职业学校班主任专业能力(素养)研学提升活动官方网站。

第十七条  活动组委会组织多种形式的培训交流研讨活动,丰富活动内容。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加大班主任工作培训力度。禁止研学提升活动的承办单位、协办单位及评委参与以营利为目的的培训活动。

第十八条  活动组委会加强对活动知识产权的保护。组委会拥有活动的解释权、选手作品的展览出版等所有权,拥有选手与评委在集中展示期间活动的录播权。未经活动组委会同意,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通过网络或出版书籍发布与活动有关的内容。构成侵权的,组委会将通过相关方式追究其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活动经费由各地各校负责解决。全国活动经费来自活动主办方、承办方、协办方及赞助单位投入的专项资金。活动承办单位有权以全国组织委员会名义寻求活动的赞助。

第二十条  本章程由活动组委会秘书处负责解释,自正式公布之日起实施。

 

 

全国中等职业学校班主任专业能力(素养)研学提升活动组委会

         2019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