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职业教育信息化创新项目”面向全国职业院校和信息化企业开展工作。
1、职业院校
为了保证服务质量,项目通过建立区域试点、逐步扩大、分期分批、分步推进的方式进行。由地方职教学会先根据需求申报成为项目合作单位,组织所属职业院校申报成为项目实验院校。
院校须是项目合作单位的会员单位或其区域内的职业院校,其信息化专业人员、硬件设备和软件配置等条件,须满足捐助产品的最低要求,能够承担产品捐赠后企业所提供的技术服务的必要费用。
2012年度项目将在13个省市区率先试点。
2、信息化企业